凌源市亲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洪庆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1382MA0YKAR22U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聚福园小区4-7/5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凌市监处罚〔2024〕369号
2024年9月2日,我局接到举报,举报人称在凌源市亲民大药房有限公司购买的药品“复方丹参滴丸”(批号:L231109)没有票据,涉嫌违规进药。2024年9月2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店经营药品“复方丹参滴丸”(标示:批号:L231109;生产企业: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格:27mg/丸,180丸/盒),当事人现场承认销售过该药品不能提供购进票据。于2024年10月10日,经主管领导批准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称以上药品是2024年8月左右在在颈复康有限责任公司业务员个人处购买,购进价18元/盒,共购进1盒,售出1盒,售价20元/盒,货值金额20.00元,违法所得20.00元,不能提供随货同行单,不能提供购进票据。我局根据举报人提供的药品“复方丹参滴丸”(标示:批号:L231109;生产企业: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规格:27mg/丸,180丸/盒)于2024年09月14日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送协助调查函,请求其协助调查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否为该辖区合法药品生产企业及随函所附药品“复方丹参滴丸”(批号:L231109)”是否为该企业生产。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10月09日核实情况后回函如下:“1、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我辖区合法药品生产企业,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号为:津20150002;2、经天士力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随函所附复方丹参滴丸(批号:L231109)为该企业生产,并出具了情况说明(详见附件)。”2024年11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凌源市赤峰颈复康有限公司的员工刘海宾进行询问调查,经查,刘海斌未承认通过个人途径向凌源市亲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过药品“复方丹参滴丸”(批号:L231109)”。
1、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
2、罚款人民币4,000.00元。
4000.00元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3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2-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凌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