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秤架燕子岩水电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贵轩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1823743685231C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阳山县秤架燕子岩电站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6-01
(2021)粤1823民初785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阳山县黄坌水吊水电站,阳山县秤架燕子岩水电有限公司,欧**,陈**
阳山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5
2021-12-03
(2021)粤1823执1081号之一
借款合同纠纷
广东阳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山县黄坌水吊水电站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阳水行罚字﹝2024﹞第03号
阳山县水利局河湖执法股根据阳山县水利局农村水利水电水保与供排水股于2024年1月22日移交的《关于请求对全县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开展执法查处的报告》线索后,阳山县水利局河湖执法股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执法队对阳山县辖区的电站开展没有保持在线、生态流量泄放值线上不达标以及未按照规定泄放流量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于2024年3月14日在阳山县岭背镇、秤架乡五元坑区域检查发现,阳山县秤架燕子岩水电有限公司位于秤架乡五元坑沙坪村燕子岩的水电站陂头的泄放生态流量闸关闭,未按照规定进行泄放流量,阳山县水利局河湖执法股与清远市生态环境局阳山分局执法队的执法人员对进行现场拍摄取证为证。于2024年3月19日阳山县水利局执法人员对阳山县秤架燕子岩水电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黄贵轩进行了水行政询问笔录,笔录承认了阳山县秤架燕子岩水电有限公司在2024年3月14日阳山县水利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泄放生态流量闸未打开的事实。
根据《广东省小水电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小水电站违反经批准的最小下泄流量或者超标准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给予当事人阳山县秤架燕子岩水电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0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阳山县水利局
2024-04-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