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平 | 注册资本:346.7888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402585020225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777号(嘉兴科技城)8号厂房1-2层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05
(2023)浙0402破29号
申请破产清算
潘**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
2023-07-17
(2023)浙0402民初1655号
劳动争议
蔡**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3
2023-07-17
(2023)浙0402民初1654号
劳动争议
李*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4
2023-07-17
(2023)浙0402民初1653号
劳动争议
陈**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5
2023-07-06
(2023)浙0402民初3769号
买卖合同纠纷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昆山睿浩成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6
2023-04-27
(2023)浙0402民初1655号
劳动争议
蔡**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7
2023-04-27
(2023)浙0402民初1654号
劳动争议
李*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8
2023-04-26
(2023)浙0402民初1653号
劳动争议
陈**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9
2023-01-29
(2022)苏0585民初75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太仓市人民法院
10
2023-01-05
(2022)浙0402民初5779号
劳动争议
陈**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01-31
(2022)苏0583民初178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山彩益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昆山市人民法院
2
2022-11-03
(2022)苏0583民初1783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昆山彩益纸塑制品有限公司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昆山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9-27
2023-07-05
(2023)浙0402执2183号之一
劳动争议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潘**民事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3-03-27
2023-02-02
(2022)苏0585民初750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苏州花蝴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2302.40元
民事案件
3
2022-10-26
2022-08-23
(2022)浙0402执2519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2-10-12
2022-09-19
(2022)浙04民终21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2-06-08
2022-05-16
(2022)浙0402民初945号
买卖合同纠纷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2728.22元
民事案件
6
2022-04-28
2022-03-30
(2022)浙1102民初13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浙江凯伦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1-04-28
2021-04-01
(2021)浙0402民初532号之二
合同纠纷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好粘力胶粘科技有限公司、刘**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2-28
2020-05-14
(2020)苏0902执1084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与盐城昊泰科技有限公司、金**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138994.00元
执行案件
9
2018-12-24
2018-10-29
(2018)浙0483民初8386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8-01-29
2017-09-04
(2017)粤1302民初8230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嘉兴中易碳素科技有限公司与惠州市华辉信达电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南市监处罚﹝2026﹞191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按规定在法定期间内申报2023年度、2024年度的企业年度报告,并经催办后在截止日期届满前仍未向我局补报年度报告,且当事人自2025年1月起停业至今,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元
嘉兴市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3-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2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嘉兴市南湖区行政审批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