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津市武清区张春娥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春娥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2MA065AYP82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武清区梅厂镇综合市场东侧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武市监梅罚【2024】32号
天津市武清区张春娥便利店理货时没有注意到这些食品已经超过了保质期,由于疏忽导致这些过期食品依旧摆在货架上没有及时清理。当事人于2023年9月5日,从天津市海达家乐超市有限公司购进了10袋康师傅鲜虾鱼板面(净含量:面饼+配料98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30831,保质期至20240229),于2023年9月5日至2024年2月29日期间销售了7袋康师傅鲜虾鱼板面(净含量:面饼+配料98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30831,保质期至20240229)。该批次商品保质期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当事人于该食品到期后向举报人销售了1袋康师傅鲜虾鱼板面(净含量:面饼+配料98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30831,保质期至20240229),当事人购进上述产品的进价为2元/袋,销售价格为2.5元/袋。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等相关材料的照片;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2袋康师傅鲜虾鱼板面(净含量:面饼+配料98克,面饼:85克,生产日期:20230831,保质期至20240229);2、罚款:1200元;3、没收违法所得0.5元。
1200.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2
2
津武市监梅罚〔2024〕14号
2023年12月1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举报,称在晶晶烟酒批发超市购买的步云牌艾草鞋垫,花费8元,购买后发现该商品已经过保质期。
1、罚款8元;2、没收违法所得 4.5 元。
8.00元
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