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佛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121MA47EW9NXN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舞阳县宁波路江南名城门面10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舞市监处罚[2023]23026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2023年3月14日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到本局接受调查,调查确认以下事实:1、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经营面积是60平方,办理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2、该单位销售超过保质期的山楂片情况属实;3、该单位购进了10袋山楂片,进价2.99元/袋,售价6元/袋,卖出的6袋是在保质期内售出的,剩余4袋,违法货值金额11.96元;4、该单位建立有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营业执照》、《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复印件一份,经营者孙佛石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主体资格;
2.《现场笔录》一份,《询问笔录》一份,证明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涉嫌违法事实;
3.《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一份,证明对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
4.《送达回证》四份,证明当事人收到本局执法文书;
5.《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证明当事人地址;
6. 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山楂片销售记录一份,证明当事人已销售的6袋山楂片是在保质期内卖出的。
7.现场检查照片5张,证明舞阳县半舍间生活超市商店涉嫌违法事实;
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1196万元;
10000.00元
漯河市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3-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