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泉县上升白老五综合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丛艳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231MA1A0D0Y1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上升乡所在地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0-17
(2019)黑0231民初208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拜泉县上升白老五综合超市
杨**
拜泉县人民法院
2
2019-10-17
(2019)黑0231民初208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拜泉县上升白老五综合超市
蒋**
拜泉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拜市监处罚[2024]158号
2024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拜泉县上升白老五综合超市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店散装食品经营区,盛装散装食品冰豆糕容器外自行加贴的散装食品标签标注:食品名称为冰豆糕、生产日期为2024.05.21、保质期为120天、联系方式为15663876255,生产商名称和生产批号不清楚、不明显、不容易辨识。该店经营者现场提供该批次冰豆糕进货查验相关资质(生产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查验,该批次冰豆糕制造商:哈尔滨市道里区百年济康食品加工厂、生产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当事人经营的食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拜市监责改字[2024]O020号)。2024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店,在该店散装食品经营区,对散装食品冰豆糕容器外自行加贴的散装食品标签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该散装食品标签与2024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提取照片完全一致,该店经营者在责令改期限内逾期仍不改正。经局长批准,于2024年5月20日予以立案。
经查:
2024年5月15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拜泉县上升白老五综合超市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店散装食品经营区,盛装散装食品冰豆糕容器外自行加贴的散装食品标签标注:食品名称为冰豆糕、生产日期为2024.05.21、保质期为120天、联系方式为15663876255,生产商名称和生产批号不清楚、不明显、不容易辨识。该店经营者现场提供该批次冰豆糕进货查验相关资质(生产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经执法人员进一步查验,该批次冰豆糕制造商:哈尔滨市道里区百年济康食品加工厂、生产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当事人经营的食品的标签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执法人员当场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拜市监责改字[2024]O020号)。2024年5月20日执法人员再次来到该店,在该店散装食品经营区,对散装食品冰豆糕容器外自行加贴的散装食品标签整改情况进行核查,该散装食品标签与2024年5月15日现场检查提取照片完全一致,该店经营者在责令改期限内逾期仍不改正。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2份,证明当事人的现场经营情况。
2.责令改正通知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3.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5.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主体资格。
6.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身份符合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资格。
7.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生产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单复印件1件,证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拜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