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康霸隆酒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银芳 | 注册资本:1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982MAD3CW321C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鼎市宁江路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3
(2026)闽0982民初946号
产品责任纠纷
李**
福鼎市康霸隆酒业有限公司
福鼎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鼎市监处罚〔2025〕2-33号
经查,当事人办理有营业执照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为食品销售经营者。
据当事人陈述,涉案的14瓶“五粮液”白酒系其于今年从他人处回收购进的,回收价格为850元/瓶,双方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进行交易,货款共计11900元,当事人未索取并留存供货方资质材料及进货票据。当事人于2025年9月6日将上述“五粮液”白酒售于投诉举报人4瓶,售价为900元/瓶,销售金额3600元,于2025年9月8日将上述“五粮液”白酒售于投诉举报人6瓶,售价为900元/瓶,销售金额5400元。上述10瓶“五粮液”白酒销售金额合计9000元。2025年9月8日,我局接投诉举报后对当事人店铺进行检查时,投诉举报人现场向我局执法人员其在当事人处购买的上述10瓶“五粮液”白酒及交易记录,现场检查另在当事人店内货架上发现待售的4瓶“五粮液”白酒,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共计14瓶“五粮液”白酒予以扣押。
上述14瓶“五粮液”白酒经“五粮液”注册商标权利人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鉴定人员鉴定,判定为“送检样酒为假冒我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属于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产品,产品信息:标称品名“五粮液酒”、规格“52%vol,500ml/瓶”,其中12瓶的瓶身防伪码为062781262986 905576663547,瓶内编码为8521989 4,生产日期2024/03/07;1瓶的瓶身防伪码为065837509181 96538866663547,瓶内编码为8521989 4,生产日期2024/03/07;1瓶的瓶身防伪码为065827408268 961467663803,生产日期2023/02/16,瓶内编码为8521341 3。
经计算,当事人本案违法经营额为900元×4瓶+900元×10瓶=12600元。
另查明,在本案调查期间,当事人与投诉举报人之间进行多次协商调解,但在投诉调解期限内,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
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14瓶假冒“五粮液”注册商标的白酒;2、处以罚款15000元。
15000.00元
福建省福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