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格云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南滨路中医诊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剑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8MA61BQYF91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29号附3-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26
(2023)渝0108民初18570号
借款合同纠纷
谭**,赵**
李**,重庆格云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南岸南滨路中医综合诊所,冉**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南岸市监处罚〔2025〕320号
经查:当事人为营利性医院,主要从事中医诊所服务,销售的中药材实行市场调节价(自主定价)。当事人在2024年1月开通医保的同时制作《格云谷中医馆价目表》并上墙公示,格云谷中医馆价目表的具体内容有:普通挂号费20元/人,专家挂号费50元/人,推拿理疗80元/次,头部理疗80元/次,部分中药材价格表:太子参0.21元/克、灵芝0.158元/克、玉竹0.17元/克、徐长卿0.24元/克、独活0.113元/克、栀子0.113元/克、知母0.21元/克、益智仁0.225元/克、续断0.12元/克、吴茱萸0.207元/克、威灵仙0.413元/克、菟丝子0.158元/克、天麻片0.621元/克、天花粉0.15元/克、桃仁0.282元/克、蛇床子0.128元/克、山楂0.113元/克、山药0.15元/克、三七(60头)0.732元/克、肉苁蓉0.3元/克、人参1.389元/克、秦艽0.207元/克、芡实0.132元/克、蒲公英0.083元/克、平贝母0.471元/克、枇杷叶0.053元/克、佩兰0.068元/克、牡丹皮0.315元/克、莲子0.11元/克、荆芥0.068元/克、鸡内金0.072元/克、火麻仁0.143元/克、黄芩0.18元/克、黄精0.293元/克、黄柏0.27元/克、槲寄生0.041元/克、厚朴0.087元/克、干姜0.098元/克、杜仲0.9元/克、地黄(熟)0.098元/克、党参0.638元/克、淡竹叶0.095元/克、丹参0.14元/克、川芎0.105元/克。但当事人未严格执行价目表公示的价格,根据中药材的进货价格随意变更实际销售价格,在不更改价目表的前提下,以远高于公示的价格收取公示的中药材费用,涉及公示的相关中药材共计43种,具体情况如下:太子参,销售量为29347克,销售额为49964.35元;灵芝,销售量为11140克,销售额为13775.43元;玉竹,销售量为39163克,销售额为56925.54元;徐长卿,销售量为4503克,销售额为8091.53元;独活,销售量为14680克,销售额为14782.87元;栀子,销售量为21910克,销售额为28633.88元;知母,销售量为31695克,销售额为53447.77元;益智仁,销售量为8203克,销售额为19255.31元;续断,销售量为2892克,销售额为3208.95元;吴茱萸,销售量为5736克,销售额为13211.58元;威灵仙,销售量为28117克,销售额为92273.13元;菟丝子,销售量为42423克,销售额为54770.47元;天麻,销售量为38572克,销售额为212207.96元;天花粉,销售量为14154克,销售额为16949.68元;桃仁,销售量为33812克,销售额为60503.82元;蛇床子,销售量为8611克,销售额为8323.6元;山
本案中,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且在检查出问题后主动进行整改,积极公告清退多收患者价款,但该案违法所得金额较大,造成一定的社会影响,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应当对当事人给予一般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尚未退还消费者的违法所得558423元; 2、罚款3000元。
3000.00元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3-1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