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九号健康管理(天津)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尹大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6UU9G6E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鼓楼东街18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开市监处罚﹝2024﹞968—1054
2024年6月12日,我局接群众反映当事人处涉嫌虚假宣传。 接举报后,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27日到当事人处进行检查。当事人销售的冬虫夏草是食用农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034号》,冬虫夏草等食用农产品被列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产品目录。经现场检查,在当事人销售的冬虫夏草礼盒内放置一卡片,卡片上标有“冬虫夏草的十大作用 一、抗菌作用 二、免疫力调节作用 三、抗癌作用 四、抗炎作用 五、滋肾作用 六、镇静催眠作用 七、抗心律失常作用 八、抗疲劳作用 九、祛痰平喘息作用 十、提高肾上腺胆固醇量 ”。根据群众提供的证据,群众在当事人处花费3800元购买的冬虫夏草礼盒也配有上述卡片。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卡片上标有“冬虫夏草的十大作用 一、抗菌作用 二、免疫力调节作用 三、抗癌作用 四、抗炎作用 五、滋肾作用 六、镇静催眠作用 七、抗心律失常作用 八、抗疲劳作用 九、祛痰平喘息作用 十、提高肾上腺胆固醇量 ”等宣传用语,无事实依据。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满足虚假商业宣传行为的构成要件。另查,当事人未留存冬虫夏草的进货票据。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经营食用农产品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的构成要件。
1。警告;罚款1000元。
1000.00元
天津市南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