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山区金钰抗衰养生会所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艳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403MA0NP6203R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镇光明小区6号楼7号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元市监处罚〔2025〕034号
当事人在店内对外销售的“淑子莲玫瑰纯露靓肤保湿”4瓶,售价为38元/瓶,限用日期为2025年3月25日,净含量:250ml/瓶,已超过限用日期;“林姿芊滋润呵护精华膏”4支,售价为11元/支,未标注生产及限用日期,净含量:100g/支,当事人承认已购进很久已超过限用日期;“淑子莲大马士革玫瑰果粉晶面膜泥”3盒,售价为8元/盒,限用日期为2025年2月16日,净含量:88g/盒,已超过限用日期;“颐养康三清净晰套”1套,售价为620元/套,限用日期为2025年1月20日,规格:17件/套,已超过限用日期。上述超过保质期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为840元,超过使用期限后当事人未销售过上述化妆品,故无违法所得。
当事人销售过期化妆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之规定,已构成违规经营行为。
5040.00元
赤峰市元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