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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耿建忠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612729338882B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南通市通州开发区世纪大道9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1
(2025)沪0110民初2221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代**
赵**,曹**,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2
(2025)苏0612民初1444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3
2026-02-09
(2025)浙0382民初17992号
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4
2026-01-20
(2025)浙0382民初17992号
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乐清分公司,新力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乐清市人民法院
5
2026-01-14
(2025)沪0110民初26524号
劳动合同纠纷
晋**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6
2025-12-03
(2025)沪0110民初22212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代**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曹**,赵**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7
2025-01-23
(2024)苏0612民初8963号
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环岛酒店开发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8
2024-11-18
(2024)苏0612民诉前调10153号
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环岛酒店开发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9
2024-10-24
(2024)苏0612民初65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益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10
2024-09-26
(2024)苏0612民初6594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益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23
(2025)苏0612民初1444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2
2026-01-13
(2025)苏0612民初1444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瑞安市万润大酒店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1
2022-08-18
(2022)沪0115民初51862号之一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与江苏达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11-01
2022-08-05
(2022)沪0115民初51862号
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上海国年律师事务所与江苏达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45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07
2021-11-09
(2021)鲁0191民初6347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山东维筑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0-07-07
2019-12-20
(2018)苏0111民初344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原告吴**与被告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天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73014.87元
民事案件
5
2019-12-30
2019-12-03
(2019)赣0191民初2057号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
南昌绿地申新置业有限公司与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1242360.20元
民事案件
6
2018-06-12
2018-06-12
(2018)苏0612民初4358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无锡市建城冷弯型钢有限公司与江苏达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达海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06-26
2017-04-07
(2017)皖01民终141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袁*、南通四建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6912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苏通崇﹞应急罚﹝2025﹞21号
对崇川区城东街道德民花苑享受国债补贴电梯更新改造(22台)项目“5·11”一般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罚款500000元
500000.00元
崇川区应急管理局
2025-12-01
2
常市监处罚〔2025〕X00262号
经查明,当事人受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委托负责常熟市香山南路明日星洲小区的电梯安装工作,为电梯项目的建设单位。2025年6月10日当事人在未经过监督检验合格的情况下,擅自将涉案电梯通电后供小区住户使用。截至2025年6月27日案发,涉案电梯的随机文件、技术资料、三角钥匙均由当事人负责保管,当事人未与小区业委会及物业办理电梯交付手续。 案发后,上述13台电梯均陆续通过了监督检验,检验结论为合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经本局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0元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07
3
沪市监杨处﹝2024﹞102024002602号
经查,当事人系上海市杨浦区开鲁六村37号加装电梯项目的施工单位。该加装电梯项目由电梯制造单位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委托当事人负责安装。当事人表示因工程规模较小、成本原因,将上述电梯安装工程转包给了个人。工程起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至2024年5月20日。涉案电梯于2024年6月25日经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检验合格,现已投入使用。
罚款2.000000万元,警告
20000.00元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1
4
乐市监处罚﹝2024﹞102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7月24日,当事人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对电梯进行维保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八十八条   “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500.2、罚款72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的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八十八条   “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没收违法所得500.2、罚款7200元。
7200.00元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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