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农投惠民生鲜经营有限公司第十二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易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3MA6GWRRR3X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友谊路186号一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2023﹞80号
经调查,当事人销售的抽检不合格红皮花生米于2022年10月13日在贵州松到福来商贸有限公司处购进47公斤,进货价为13.10元/公斤,销售价为17.96元/公斤,已销售46.34公斤,耗损0.08公斤,剩余0.58公斤(已被我局依法扣押),货值金额为844.12元,违法所得为832.27元。当事人能提供红皮花生米的进货单据,进销存台账,供货商资质,红皮花生米检验报告(报告编号:202203205,检验机构: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成都站,签发日期:2022年4月1日)。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3年4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时拍摄照片2张,《现场检查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情况和剩余0.58kg被抽检批次“红皮花生米”事实。 2.当事人本次被抽检批次的“红皮花生米”《检验报告》、《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各1份;送达回证1份,证明当事人所售红皮花生米检验不合格情况及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书。 3.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云市监强制2023-14-02号)及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财物清单(文书编号2023-14-02)各1份,送达回证,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发现剩余的0.58KG抽检同批次红皮花生米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及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文书。 4. 当事人提供的被抽检不合格“红皮花生米”的采购订单、验收单、进货台账,销售台账复印件各1份;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被抽检产品检验报告(编号:202203205)1份,检验报告委托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被抽检产品进销存情况、供货方的主体资质及被抽检产品的检验情况。 5.当事人提供的执法人员在现场随机选取的农产品“白萝卜”,“青口白”的销货清单、采购订单、验收单、销售台账各1份,进货台账1份;供货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各1份,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各1份,证明当事人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情况。 6. 2023年4月1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的时间、地点、进销(货)货值金额情况。 7. 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当事人电子系统截图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市场主体资格情况,供货商在电子系统代码为20028情况。 8. 当事人负责人提供的召回公告照片1份、整改报告1份,证明当事人配合我局调查,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 9.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延长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云市监延强2023-14-02号)1份,送达回证1份,证明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发现剩余的0.58KG抽检同批次红皮花生米延长行政强制措施(扣押)期限,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文书。 上述证据材料,由当事人负责人罗琰签名认可。本局执法人员在调查中未发现与以上证据相悖的证据,故予以采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