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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程鹏飞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1003525561926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249号兰州大学科技园35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7-19
(2022)京03民终9139号
合同纠纷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04-13
(2022)京0105民初15618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3
2021-09-27
(2020)京0105民初4406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4
2021-02-22
(2020)京0105民初42280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5
2020-12-14
(2020)京0105民初4406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07-24
(2024)甘0102民初3553号
委托合同纠纷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平凉绿城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裁判文书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2
2024-05-11
委托合同纠纷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平凉绿城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11-01
2022-09-30
(2022)京03民终9139号
合同纠纷
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与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2-12
2021-11-05
(2020)京0105民初44062号
劳务合同纠纷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环罚﹝2024﹞13号
行政相对人在编制XX有限公司年产22000吨的农药及中间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报告时,按照《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应当对含氯酸钠的母液应进行从工程分析结合建设项目主辅工程的原辅材料使用情况及生产工艺,全面分析各类固体废物的产生环节、主要成分、有害成分、理化性质及其产生、利用和处置量。经查,行政相对人在XXX公司年产22000吨的农药及中间体项目环评编制过程中对含氯酸钠的母液分析识别未分析危险物质,也未在环评中明确属性鉴定,存在环评编制过程中漏项、遗漏情况,对建设项目产生危险物质的分析辨识不全面,存在重大缺陷、遗漏,编制的甘肃滨农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2000吨的农药及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不符合遵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违反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致使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存在基础资料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陷、遗漏或者虚假,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正确或者不合理等严重质量问题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技术单位处所收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以及第三款“编制单位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编制主持人和主要编制人员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终身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工作”的规定,1.罚款贰佰伍拾捌万元整(2580000元整);对编制环评人员杨某某五年内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
2580000.00元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10-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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