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锦红太阳大药房(个人独资)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闫兆云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1MAD1UH3D7C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劝业场街道河南路8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和平市监处罚〔2025〕356号
2025年5月1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检查时,当事人未能考虑天气情况及时开启药品阴凉柜的空调,药品阴凉柜内温度计显示温度25℃,超过柜内药品阿昔洛韦分散片说明书载明的“不超过20℃”的保存温度。调查期间,当事人对药品阴凉区空调进行了维护,并提供了药品阴凉柜的温度记录和日常检测记录,改正了违法行为。当事人2025年4月8日从天津红太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购入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40417批号氯化钾片1盒。天津红太阳医院连锁有限公司第七分公司为药品零售企业,不具备药品批发资质。执法人员调取当事人的进销记录显示该药品销售价格为3.5元,认定当事人涉嫌违法货值金额和销售该药品的违法所得为3.5元。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其经营的药品供货方九州通达和京东医药(天津)有限公司的相关资质、进货票据、随货同行单等材料,改正了违法行为。
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3.5元;
3.处罚款15000元。以上共计15003.5元,上缴财政。
15000.00元
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9-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