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欧香林烘焙工坊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江升山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422MA1CCN9997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绥滨镇2委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绥滨市监处罚[2024]62号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明,该店经营的6盒“熔岩巧克力”未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厂名厂址、配比料方、联系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预包装食品所要求的标签内容。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属实。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2024年7月26日对绥滨县欧香林烘焙工坊进行检查时现场检查笔录1份共3页,证明对该店现场检查时发现的6盒“熔岩巧克力”未在食品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厂名厂址、配比料方、联系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预包装食品所要求的标签内容的事实 ;
2.2024年7月29日经营者江升山提供的绥滨县欧香林烘焙工坊《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备案表》、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共3页,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及合法身份的事实;
3.2024年7月26日现场检查照片4张,证明该店经营其他食品有标签和6盒“熔岩巧克力”无标签的事实。
4.2024年7月29日对江升山所做的调查笔录1份共2页,证明该店经营6盒“熔岩巧克力”无标签的事实。
5.2024年7月29日,江升山提供的供货者《营业执照》、《黑龙江省食品小经营核准证》各1份共2页,证明履行了进货查验的事实。
6.该店食品进货台账1份共1页,证明该店“熔岩巧克力”进货数量及未售出的事实。
上述证据系本局依法取得,证据真实合法,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有关联性,当事人未提出异议。
罚款0.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元
绥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