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凯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亮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01MABW5CC533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红州路51号老卫校7号楼、8号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31
广告合同纠纷
凯里市鑫胜图文广告店
贵州考德好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凯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凯里市凯程成人高考辅导中心有限公司
凯里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6-11
广告合同纠纷
凯里市鑫胜图文广告店
凯里市凯程成人高考辅导中心有限公司;贵州考德好教育开发有限公司;贵州凯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凯里市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凯市监处罚﹝2023﹞164号
现查明,2023年5月5日上午,我局执法人员根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对位于凯里市红州路51号老卫校7号楼、8号楼的贵州凯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姚茂攀在现场配合检查,现场检查情况如下:1、该公司食堂正在营业。2、该公司食堂面积约400平方米,房间4间,分别为打菜间、干货区、生鲜区、厨房操作间,食堂墙上张贴有《食堂人员健康公示牌》《食堂组织构图》《学校食堂消防安全制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消毒制度》、《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3、在取餐口分别摆放有四个盛菜不锈钢盆,菜品分别为黄豆炒肉、炒辣椒火腿肠、炒葫萝卜、炒白菜,在干货区发现大米一袋,品名为秋田小町,打菜间发现电饭锅一个,电磁炉一台。4、该食堂厨房操作间内有一名名叫曹德胜的厨师正在制作菜品,学生正在排队就餐。5、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2023年5月5日,经上级领导审批同意,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电饭锅、电磁炉、秋田小町米、长桌物品进行扣押,并依法向当事人送达《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凯市监强制〔2023〕4050501号)及财务清单(文书编号:4050501)。 经核实,当事人在2023年3月4日开始提供学生就餐服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截至2023年5月5日执法人员检查时,贵州凯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每人每月收取生活费600元,收费人数为60人,共计72000元,收取的生活费其中包括(1)水电开支:13686元,(2)场地使用费:5544元,(3)安保支出:11200元;(4)保洁支出:13200元;(5)饮水费:1590元;(6)空调/热水器使用费:6983元;(7)住宿费:13200元;(8)用于餐饮服务费用:6597元,故当事人违法所得为6597元。 再核实,当事人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定张贴了《食堂人员健康公示牌》、《学校食堂消防安全制度》、《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食堂消毒制度》、《食堂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在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期间未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且当事人已于2023年5月12日取得《食品许可证》。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1份、《现场照片证据》8页,证明我局执法人员2023年5月5日依法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 2.《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施强制措施决定书》、《财务清单》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我局对当事人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进行扣押的事实。 3.《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及《送达回证》各1份,证明执法人员于2023年5月12日依法对法定代表人姚茂攀进行询问调查的事实。 4.《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承认在2023年3月4日-5月5日期间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事实。 5.当事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当事人依法取得经营资格,违法主体存在的事实。 6.贵州凯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关于凯程复读学校生活费用收支
罚款3.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30000.00元
黔东南州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