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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县诺丰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沈锦青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1122MACN2N2732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壶镇镇苍源村五里牌二区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缙市监处罚〔2026〕267号
2026年4月30日,被处罚人缙云县诺丰食品有限公司在丽水市发布虚假广告。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200元,上缴国库
1200.00元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7
2
缙市监处罚﹝2025﹞200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5年3月20日,被处罚人缙云县诺丰食品有限公司在其网店发布虚假广告。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3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300元。
1300.00元
缙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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