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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万权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226625142707所属地区:辽宁省
企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辽中区养士堡镇养后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11-26
(2021)辽0115民初6260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赵**
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1
2021-08-27
(2021)辽0115执1036号
责令退赔
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刘**等责令退赔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环罚﹝2025﹞34号
我局于2025年1月5日、2025年1月7日根据执法派单线索对该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经查,该单位主要从事种畜禽生产、饲养、肥料生产等,在辽中区域内共计7个项目,内部简称万全一厂、万全二厂、万全三厂、万全四厂、万全五厂、万全孵化厂和万全粪污收储中心。 该单位一厂原项目名称为“沈阳市辽中区城南种鸡场肉种鸡养殖项目”于1998年成立。该单位自2007年成立后,开始扩大生产规模,沈阳市辽中区城南种鸡场成为万全公司下属一厂,停止对外经营业务,财务核算、生产、建设行为统一由该单位进行管理。该单位一厂于2020年7月30日自行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202021012200000095),备案建设内容:新建鸡舍9栋,建筑面积4300平方米;建设规模:年出栏肉种鸡60000只,存栏肉种鸡60000只”。目前,该单位一厂厂区内实际建有17栋鸡舍,在用10栋,设计肉种蛋鸡存栏量10万羽,其中该单位一厂于1998年建有10栋鸡舍,2005年扩建7栋鸭舍,2020年项目备案登记新建鸡舍9栋,但实际建设2个鸡舍、7个鸭舍,蛋鸡养殖规模增加至10万羽;2024年最大存栏养殖量10万羽,现存栏肉种蛋鸡约6万羽,每日产生粪污约5吨,暂存后运至公司粪污收储中心;厂区内西侧锅炉房内建有2台2吨燃煤锅炉,一台正在使用、一台备用,用于办公楼和鸡舍供暖。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管理要求,经折算,项目肉种蛋鸡存栏超过7.5万羽,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项目。该单位一厂未经审批和验收,擅自扩建鸡舍、扩大存栏量、其建设安装2台2吨无脱硫设施的燃煤锅炉、粪污暂存棚污染防治设施未全部建成且投入使用,鉴于该单位一厂建设项目环评已过两年追溯期,故认定该单位(一厂)存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肆拾叁万元整
430000.00元
沈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4-28
2
沈环罚﹝2024﹞368号
经查,你单位主要经营范围为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家禽饲养、牲畜饲养、肥料生产、生物有机肥料研发等。下设三个种禽分厂,一个有机肥厂,分别为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二分厂、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四分厂、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北场、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有机肥加工厂,三个种禽分厂、一个有机肥厂均不是独立法人,未独立财务核算,仅有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一个工商营业执照。检查时上述三个种禽分厂、一个有机肥厂均处于生产经营状态。 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二分厂,占地面积 23160平方米,建有鸡舍12栋,年出栏肉种鸡8万只,存栏两万肉种鸡,2020年7月办理登记表项目。二分厂东北方向围墙外有面积约 400平方米、厚度约20cm,约80立方米的畜禽粪堆,此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渗漏。经询问你单位委托代理人王行元,承认你单位将二分厂鸡粪排放至此。 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四分厂,占地面积 18480 平方米,建有鸡舍12栋,主要从事肉食种禽饲养,年产种蛋 600 万枚,存栏三万肉种鸡,于2013年完成环评手续审批、验收。四分厂围墙东南方向有一条水沟,排放畜禽粪污,形状不规则,面积约10 平方米,深为50 厘米,体积约5立方米,此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渗漏。经询问你单位委托代理人王行元,承认你单位在此处排放鸡干粪,因下雨后混合成了浆状。 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北厂,占地面积57000平方米,年产鸡雏4000万只,存栏五万肉种鸡及孵化,为报告表项目,2010 年获得审批。北场围墙北侧 15米处有一充满畜禽粪污水的水坑,面积约300平方米、深度50厘米,约150立方米,此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渗漏。 沈阳市万全种禽有限公司有机肥加工厂,进行鸡粪初级加工,年产有机肥1万吨,为报告表项目,2021年获得审批,目前该厂仅投产有机肥初步生产工艺部分。检查发现有机肥加工厂厂房内有两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现该设备均已损坏,无法使用。加工厂南侧厂区外有面积约9900 平方米废弃水稻田,水稻田中充满畜禽粪污水,水深约30 厘米,约2970立方米,此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渗漏。加工厂东侧 约15 米处有面积约150平米畜禽粪污水坑,深度约1.5米,约225立方米。加工厂东侧约17米处有充满畜禽粪污水的水坑,面积约 480m,深度约1.5m,约720立方米。加工厂东北方向有约80平方米土坑,土坑底部存有少量积水,并堆积已死亡的半成体鸡,数量为400只,此处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渗漏。经询问你单位委托代理人王行元,承认你单位在三个养殖场抽取旱厕粪便和生活污水后排放至上述两个水坑,因下雨水坑满后通过挖沟方式将两个水坑中的粪污水排放至水稻田中。承认你单位因死鸡无害化处理设备故障,将死鸡掩埋此处,后被雨水冲刷出来。 因此,你单位存在直接向环境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违法事实。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
32500.00元
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
2024-12-02
3
沈辽中农(种畜禽)罚﹝2024﹞1号
未按照规定处理病死动物(鸡)案
罚款人民币9000元
9000.00元
沈阳市辽中区农业农村局
2024-10-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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