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衡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丰便利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志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30400MA4RAT5UX4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11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衡市监案处字﹝2023﹞39号
当事人为从事烟酒销售的个体工商户。本局现场查获的3瓶未标注中文标签的洋酒,根据当事人供述称是由其好友杨建军赠送。获赠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虽能提供购买交易记录,但该记录不能证实为上述商品,所以执法人员认为当事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供货来源。 当事人对上述3瓶未标注中文标签的洋酒都进行了明码标价,但标注商品的容量与型号与实际商品并不相符,执法人员通过调取其公司电脑台账,证实上述进口洋酒实际销售价格为: 1、MARTELL(马爹利XO干邑白兰地),35cle,2瓶,销售价格为每瓶880元; 2、HENNESSY(轩尼斯XO干邑白兰地),70cle,1瓶,销售价格为每瓶1560元。 以上商品货值金额共计3320元,均无售出记录,无违法所得。
1、没收违法经营的MARTELL(马爹利XO干邑白兰地)2瓶,HENNESSY(轩尼斯XO干邑白兰地)1瓶; 2、对当事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洋酒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 3、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予以警告。
5000.00元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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