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西新莲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细牙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321MADF5CRP0T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萍乡市莲花县南岭乡超村村街道11室0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莲市监质处罚〔2024〕14号
对当事人所销售的规格分别为DN400 SN10、DN500 SN10、DN600 SN10、DN800 SN10的四种高抗冲增强管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抽样检查,委托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检测。2024年9月6日,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出具的四份《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分别为:JCW20240070955、JCW20240070958、JCW20240070956、JCW20240069023)检验结论均为:所检项目第5、6项不符合T/JGE3001-2003标准要求(第5检验项目环柔性标准要求是:管材圆滑无破裂、两壁无脱开,内壁无反向弯曲,而样本检验结果均为3个管材外壁均破裂;第6检验项目标准要求是:试验温度200℃≥20,实测值分别为5.1、1.8、6.6、6.6),从而判定为该产品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涉嫌销售不合格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所属的规定,已经构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80000.00元
莲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