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751719411Y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高德置地中心1幢1908室-1、1908室-2、1908室-5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02
(2026)浙0102民初8149号
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隅瀚潮(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6-05-22
(2026)浙0102民初7150号
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北京金隅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金隅瀚潮(杭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3
2026-04-29
(2026)浙0105民初3052号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元腾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4
2026-04-29
(2026)浙0105民初2707号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元腾置业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5
2026-04-03
(2025)浙0105民初27588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应**
杭州市拱墅区城市运营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乾堃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洲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6
2026-01-28
(2025)浙0109民初31919号
服务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7
2026-01-23
(2025)浙0109民初29230号
服务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8
2026-01-23
(2025)浙0109民初29489号
服务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9
2026-01-22
(2025)浙0102民初35556号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大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尚城智享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6-01-19
(2025)浙0109民初29489号
服务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萧山分公司,上海永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02
2018-06-07
(2018)浙0191民初946号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杭州广盛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8255.00元
民事案件
2
2020-11-13
2020-11-11
(2020)浙0106民初7034号之一
服务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杭州大熙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9-06-05
2018-08-10
(2018)浙0103民初4364号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杭州泰地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8-06-06
2016-09-26
(2015)杭西民初字第2771号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康**与杭州孚元泰置业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0643.20元
民事案件
5
2018-05-24
2016-11-10
(2016)浙0110民初14983号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杭州昆仑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8-03-15
2018-01-25
(2017)浙0104民初9100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杭州昆仑东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12-30
2017-01-10
(2016)浙0104民初3159号
承揽合同纠纷
通力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杭州东润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99872.00元
民事案件
8
-
2016-09-26
(2015)杭西民初字第2771号
物件损害责任纠纷
康**与杭州孚元泰置业有限公司、通力电梯有限公司等物件损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0643.2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桐市监处罚﹝2026﹞246号
当事人进行电梯维保时“维保现场1名维保员,其在维保电梯时未检查电梯轿厢内的报警装置,维保结束后填写的维保记录里却记录该电梯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工作正常且有两名维保员签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以罚款10000元整。
当事人进行电梯维保时“维保现场1名维保员,其在维保电梯时未检查电梯轿厢内的报警装置,维保结束后填写的维保记录里却记录该电梯轿厢内的报警装置工作正常且有两名维保员签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处以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桐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