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华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40400070454059W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北一巷2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6﹞第0011号
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华苑二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6年1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刘建华、王伟依法对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北一巷29号,法定代表人:张华)管理的华苑二区(地址:山西长治市潞州区太行西街省建巷22号)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无法使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6〕第0119号)、对郭琼雅、殷宏杰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50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局)
2026-03-10
2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10号
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八一家苑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英雄中路街道办事处移交的关于解决八一家苑小区安全隐患的函,2025年3月27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北一巷29号,法定代表人:韩伟)管理的八一家苑小区(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府后东街282号)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该小区消防水泵无法正常启动,消火栓系统未保持完好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5〕第0444号)、对郭琼雅、闫莹莹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柒佰伍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1175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5-21
3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5﹞第0005号
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12月6日,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政府东街街道办事处向我大队出具了关于玉阜小区和昌信大厦消防问题的函,2024年12月1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依法对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北一巷29号,法定代表人:韩伟)管理的玉阜小区(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城东南路62号)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小区消防控制柜存在故障;高位水箱水量不足;安全出口标志及疏散指示标志部分损坏;防火门缺少顺序器;2025年1月3日,我大队对该小区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控制柜存在故障,无法正常联动;防火门缺少顺序器,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3001号、〔2025〕第0022号)、对郭琼雅、杨秀岚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02-18
4
潞州消行罚决字﹝2024﹞第0062号
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4年3月6日,我大队消防监督员茹李峰、刘建华依法对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治市太行西街北一巷29号)管理的玉阜小区(长治市潞州区城东南路62号)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4]第0729号)、对郭琼雅和杨秀岚的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山西三建建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8500.00元
长治市潞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