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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正心优嘉至善堂大药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素红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4MA06P3226U所属地区:天津市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北城东路16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坻市监处罚〔2025〕81号
2025年7月25日、2025年9月22日我局两次接到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津药监(五办)案移[2025]30号、津药监(五办)案移[2025]45号,函称在办理天津正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销售劣药速感宁胶囊,生产单位: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规格:0.3g*24粒/盒,批号:221204)、(规格:0.3g*24粒/盒,批号:221205))案件中发现,上述公司提供的《天津市正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明细》显示正心优嘉至善堂(宝鑫店)(既:优嘉至善堂大药房)零售上述批号:221204药品共计12盒、零售上述批号:221205药品共计13盒。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25年7月30日、2025年9月28日,两次对天津市正心优嘉至善堂大药房 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在该公司药品销售场所,药品柜台未发现生产单位:天津美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规格:0.3g*24粒/盒,批号:221204、批号:221205的劣药速感宁胶囊。执法人员采取询问等方式进行了调查,两次现场检查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2025年9月22日经批准已做并案处理。 调查认定的事实:经调查,批号:221204速感宁胶囊是该公司总部(天津市正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配送的,共配送了4次;分别是2023年10月10日,配送了1盒;2023年11月15日,配送了1盒;2023年11月22日,配送了1盒;2023年12月19日,配送了1盒,上述4次购进价格均是16.8元/盒;还有3次从其他药店调拨了该药品,分别是2024年3月20日从正心大药房第十四店(县医院店)调拨了3盒;2024年3月28日从正心大药房第二十分公司(钰华医院店)调拨了2盒;2024年3月31日从正心大药房第十二店(小商品店)调拨了5盒,调拨的价格均是16.8元/盒。当事人索取了天津市正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资质,及上述批次药品的《检验报告》。该公司分别以16元/盒(会员价)销售了2盒,以17.28元/盒(普通价)销售了10盒,剩余2盒被天津市正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6日召回(留存有退货单)。 批号:221205速感宁胶囊是该公司总部(天津市正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配送的,共配送了5次;分别是2024年3月13日,配送了2盒;2024年3月20日,配送了3盒;2024年3月29日,配送了2盒;2024年3月31日,配送了4盒。上述4次购进价格均是16.8元/盒;2024年3月23日,配送了2盒,购进价格为17.2元/盒。当事人索取了天津市正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的资质,及上述批次药品的《检验报告》,上述13盒药品全部以17.28元/盒的价格售出。
没收违法所得8.64元
-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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