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新心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民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邱惠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722MA73H3TU3C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惠贤园2号综合楼负一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民乐)市监罚字﹝2023﹞37号
2023年2月16日,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吴开法、吕成鸿接到《甘肃市场监督投诉举报平台》分派的投诉单,反映投诉人在该处购买的标称廊坊百花蜂产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935G的“百花牌”蜂蜜外包装注明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保质期为18个月,产品已过期(有购货小票)。经现场检查,该店内食品区货架上摆放的3瓶规格为935G的“百花牌”蜂蜜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保质期18个月,进价是30.50元/瓶,销售价格是39.80元/瓶。经调查核实,该超市店长确认消费者购买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12月14日的规格为935G的“百花牌”蜂蜜是该店销售的超过保质期的蜂蜜。销售价格是案值金额为39.80元/瓶,获取违法所得39.80元。综上所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涉嫌构成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39.80元;二、处以伍仟伍佰元的罚款(5500.00)。
5500.00元
民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