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肖记破酥包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叶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112MA6PTT075F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船房中路共青团3号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西处罚〔2026〕3号
经查,当事人从2020年9月22日开始,在昆明市西山区船房中路共青团3号铺面从事馒头、花卷经营活动,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面积小(25平方米)。当事人经营的场所根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款:“本办法所称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在指定的区域和规定时段内销售食品、制售即食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或者有固定经营门店、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食品销售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经营者。”的规定,属于该办法所指的食品摊贩。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规定,该案应按照《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14日制售了“馒头”1.37Kg,销售价7.3元/Kg,货值金额10.001元;制售了“花卷”1.6Kg,销售价6.25元/Kg,货值金额10元。当事人陈述抽检不合格原因是其制作时添加了甜蜜素,且“馒头”1.37Kg、“花卷”1.6Kg均用于抽检买样,货值金额共计¥20元。
依据《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违反本办法第九条(一)至(四)项规定的,由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食品小作坊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食品摊贩处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300元。
300.00元
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