茫崖发丝头疗馆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鲁琴如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32826MABJDPXU9R | 所属地区:青海省 |
|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新市场商铺3号楼1层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茫市监妆案字〔2023〕1号
其他化妆品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一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 涉案财务或者违法所得较少,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第三项 配合办案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应当依法从轻行政处罚。根据《青海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五条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 从轻行政处罚(一)涉案产品不涉及健康危害的;(二)符合裁量规则规定的的从轻行政处罚情形的,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2.2万元以下的罚款。
-元
茫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4-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