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万仙灌饮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雄 | 注册资本:10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7MA7FPWD50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旧府街道办事处朝阳路14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镇自然资罚字﹝2025﹞45号
经查,你公司未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在镇雄县赤水源镇螳螂村营脚村民组建设赤水源山泉水厂项目。该宗用地总面积675平方米,地面上建设了地面建设了一个占地面积约140平方米的彩钢瓦棚生产车间、一个占地面积约80平方米的彩钢瓦棚生产车间、一幢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的部分2层部分1层砖混结构办公室、一间占地面积约75平方米的彩钢瓦棚值班室、占地面积约125平方米的院坝已硬化并覆盖彩钢瓦棚,其余土地已硬化。经与《镇雄县土地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二调数据)》比对,590平方米属采矿用地、76平方米属旱地、9平方米均属村庄。该项目用地位于经镇雄县人民政府批准的《镇雄县赤水源镇螳螂村“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区,符合村庄建设边界管控规则。
1.责令将未批即用的675平方米土地退还赤水源镇螳螂村民委员会; 2.对未批即用的675平方米土地上建设的厂房及设施等予以没收; 3.对未批即用的675平方米土地,每平方米处以罚款10元,计处罚款6750元。
6760.00元
镇雄县自然资源局
2025-08-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