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汪琴 | 注册资本:8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82754407819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路168号4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6
(2025)浙0182民初14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2
2026-04-13
(2025)浙0182民初7973号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3
2026-03-11
(2025)浙0182民初144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浙江省地矿建设有限公司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4
2025-09-24
(2025)浙0182民初7973号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5
2025-06-24
(2025)浙0182民初4755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邹**
建德市人民法院
6
2024-12-18
(2024)浙01民终566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11-21
(2024)浙01民终8756号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王**,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赵**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9-10
(2023)浙0182民诉前调514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胡**
郭**,浙江鸿翔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方**
建德市人民法院
9
2024-07-09
(2024)浙01民终566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锦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7-02
(2023)浙0182民初2772号
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
王**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建德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5-11
2021-03-22
(2020)浙0182行初72号
行政监察(监察)
纵达控股有限公司与建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德市人民政府行政监察(监察)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2
2021-03-03
2020-12-23
(2019)浙0182民初505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岩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3-02
2021-02-07
(2020)浙0182执恢386号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邵**物权保护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1-02-20
2021-01-26
(2020)浙0182民初2890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许*与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01-27
2020-11-06
(2020)浙0182民初1044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章**、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3430.4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1-27
2020-11-06
(2020)浙0182民初1043号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章**、邓**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1250.2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4-15
2020-02-25
(2020)浙0182行审18号
行政案由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8
2020-04-07
2020-02-25
(2020)浙0182行审19号
行政案由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非诉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9
2020-04-07
2020-02-20
(2020)浙0182行审21号
行政案由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20-01-10
2019-07-11
(2019)浙0182行审64号
行政案由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建规自然罚决字〔2026〕第000013号
2019年3月至5月,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在实施新安江综合保护工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建德市下涯镇之江村、杨村桥镇绪塘村、十里埠村共计1991平米土地建造驿站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并陆续于2019年10月至2020年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在所占用的土地上建有占地面积934平方米、建筑面积813平米的建筑物。所占土地中耕地424平方米、园地119平方米、林地815平方米、农村道路312平方米、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21平方米,其中1567位于村庄建设区、424平方米位于环卫用地,均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1.责令建德市城兴城防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101平方米土地至下涯镇之江村集体经济组织、1466平方米至杨村桥镇绪塘村集体经济组织、424平方米至杨村桥镇十里埠村集体经济组织;
2.没收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土地上建设的占地面积934平方米、建筑面积813平方米的建筑物;
3.并处非法占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321平方米建设用地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处非法占用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1670平方米农用地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28260元整。
28260.00元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09-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