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湘桥区元发建材加工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绍元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45102MA56HN5J4B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潮州市湘桥区铁铺镇汕汾高速公路潮州收费站西面何仔下片(猪肚)自建加工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潮环(湘)罚字〔2025〕7号
根据群众信访投诉,2024年12月9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潮州市湘桥区元发建材加工场进行检查。经查,该加工场主要从事石料粉碎,已完成排污登记。该加工场厂区内堆放有部分砂土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现场砂土物料堆场无法密闭。该加工场存在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环境违法行为。潮州市湘桥区元发建材加工场对贮存的不能密闭的砂土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
20000.00元
潮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02-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