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塘县林登鲜烟花爆竹专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登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727MA6H621G9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平塘县大塘镇西关村街上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应急罚〔2025〕9号
2025年3月6日,接到举报,我局组织人员现场核实,大塘镇西关村农贸市场赵明光家房屋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经核实,现场存放有“烟花好运、招财蕾100发55件、万事发100发37件、财富蕾100发12件、大展宏图100发7件、白奠100发32件、久久发100发2件、爆竹精品银光炮40型/10盘12件、精品银光炮35型/12盘11件、电光炮4盘3件、精品银光炮14号24盘6件、精品电光炮40型7卷、精品电光炮35型4卷、精品红炮15型8盘1件。精品红炮45型15卷、吉祥开门红5卷系平塘县林登鲜烟花爆竹零售店个体工商户林登鲜所有,林登鲜当时在现场提供不出这批烟花爆竹的进货单和产品生产厂家及合格证明,涉嫌非法生产、经营销售烟花爆竹。
处以人民币2700.00元(贰仟柒佰圆整)的行政处罚
2700.00元
平塘县应急管理局
2025-03-17
2
〔平〕应急罚〔2024〕4号
2024年2月1日在日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烟花爆竹零售店未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载明的场所售卖烟花爆竹,违反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 的规定
处以人民币2000.00元(贰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平塘县应急管理局
2024-06-0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1-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黔南州平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