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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阴县时代华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何玉贵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621MA0MUYUM4M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朔州市山阴县岱岳镇青年东街时代华庭小区1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山市监处罚﹝2024﹞18号
2022年1月至2024年5月,该公司涉嫌向业主违规收取门禁卡、水卡费,门禁卡数量105个,单价35元/个,金额3675元:水卡数量16个,单价20元/个,金额320元。2023年底该小区物业公司对门禁系统进行了改造升级,未按照规定向业主免费发放3张门禁卡,3张以外的门禁卡可按照成本向用户收费的相关规定,只是免费向业主发放了2张门禁卡,2张以外进行了收费,门禁卡来源于开发商移交,未能提供购买发票;水卡是在业主领取钥匙时直接收取水卡费,也未能提供购买发票。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朔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朔发改价管发〔2020〕162号)“4、IC卡等各种智能卡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住宅人员、车辆实行出入证管理的,应当为业主免费配备必要的出入证、卡、电子识别器等,每户不少于3张门禁卡,车辆识别卡不少于1个,业主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物业服务企业以不盈利为原则按成本收取制作工本费。”的规定,二项涉嫌违规收费合计金额3995.00元。
依据国务院令第585号《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决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2、没收未退还的违法所得人民币3215.00元。3、罚款人民币3995.00元。二项合计金额7210.00元,依法上缴国库。
3995.00元
山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0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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