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老河口市惠乐家食品零售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肖群辉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82MA4ET4QCX0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酂阳街道花园路36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老河市监处罚〔2024〕324号
经查当事人2024年1月30日从襄阳樊西新区新合作食品城18栋3号小陈百货购进7号电池三箱零四盒(一箱8盒,一盒60粒),未开票据,432元/箱,现金支付,购进单价0.9元/粒。7号电池批发价1.5元/粒,截至扣押前,分别送货到李楼、仙人渡等地方,根据销售票据和支付情况共计2盒(附购货方票据和支付记录)。共计获利72元。2024年5月30日去襄阳樊西新区新合作食品城18栋3号小陈百货购进南孚5号电池、南孚7号电池各一箱,开有票据,微信支付864元并索取营业执照图片一张。于2024年6月18日,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2024南孚打假第00099号,鉴定为假货。当事人涉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事实成立,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规定。...[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侵权商品的南孚5号电池480粒、南孚7号电池2160粒; 2、没收违法所得:72元人民币。3、并处罚款:1.5万元人民币。
15000.00元
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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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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