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宁优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范杰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821MA6NF4Q66B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宁洱镇细石头村委会土锅寨A4幢1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3-25
(2025)云08民终1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只味汇聚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
卢**,周**,宁洱宁优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周**
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普处罚〔2025〕2号
当事人在2023年1-5月期间,在向只味公司销售鸡枞菌、五彩花生等产品时,未认真履行食品出厂检验义务,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同时,在销售红米、薏仁米产品时,未认真审查食品标签所载内容,产品标签上在生产者已不是墨江回归粮油加工厂的情况下,仍将原使用过的标称生产企业是墨江回归粮油加工厂的标签进行使用并将上述产品进行了销售。共计销售标签有错误内容的红米是3200袋,货值41600元,销售标签有错误内容的薏仁米3200袋,货值44800元,两个产品的货值金额共计864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决定责令改正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完善的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一、警告;
二、对销售标签有错误内容的红米和薏仁米的行为罚款3万元。
30000.00元
普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