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迪鲜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寿贵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0755877227XX | 所属地区:上海市 |
| 企业地址:上海市普陀区金迈路1号1幢一层101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普处﹝2025﹞072024002049号
我局于2024年10月30日对当事人上海迪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期间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主要从事食品销售经营活动。2024年9月20日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醴陵市太一街市场张记批发部采购的鸡精调味料进行抽检,2024年10月25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A2240561410115004C)显示食品名称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900g/袋,检验项目谷氨酸钠、大肠杆菌、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7项,检验结论为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明,上述不合格批次鸡精调味料系上海迪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传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并对外销售。2024年10月30日我局向当事人上海迪鲜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当事人对抽样程序、过程等无异议,未对检验结果提出复检申请。经查,当事人委托杭州传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不合格鸡精调味料(生产日期为2024-07-04)数量为50箱(500袋),单价为6元/袋,合计金额3000元。至案发,上述批次产品已售出500袋,销售单价为8元/袋,货值金额合计4000元,违法所得1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0.100000万元,罚款0.500000万元
5000.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17
2
沪市监普处﹝2024﹞072024001748号
我局于2024年7月18日收到上级交办任务:2024年6月20日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高安市第七小学使用的鸡精调味料进行抽检,2024年7月18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DS1224-030530005)显示食品名称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900g/袋,检验项目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铅(以Pb计)等7项,检验结论为呈味核苷酸二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SB/T10371-2003《鸡精调味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被抽检产品鸡精调味料为上海迪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杭州传世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2024年7月25日我局向当事人上海迪鲜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
没收违法所得0.012500万元,罚款1.000000万元
10000.00元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