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合肥市庐阳区锦福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2法院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史德军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3MA8NCAGP1X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99号锦华写字楼A块A309-2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6-23
(2026)皖0103民初6116号
买卖合同纠纷
合肥市瑶海区禾生源食品批发中心
合肥市庐阳区锦福餐饮店,合肥雯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
2
2026-04-27
买卖合同纠纷
合肥牧香坊食品有限公司
合肥雯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史**,合肥市庐阳区锦福餐饮店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0
买卖合同纠纷
合肥牧香坊食品有限公司
合肥牧香坊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合市监庐处罚〔2025〕281号
经查明,当事人主营餐饮服务,采购的被抽检食品原料“香梨”乙螨唑(mg/kg)项目检验实测值为0.14,标准指标为≤0.07,不符合GB272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涉案“香梨”当事人于2025年4月11日采购自合肥市周谷堆路安徽裕巨祥农副产品有限公司,共进货34.9千克,单价为3.3元/千克,进货价共计115元,采购后未制售菜品即被采样人员全部采样购买,采样购买单价为,6.6元/千克,共支付23.76元。由于店是做的是自助餐,69元/人,所有的水果都是买过单随便吃的没有固定的价格,所以香梨没有具体的销售情况,也没有单一的菜品进行核算。经计算,本案货值金额为23.76元,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1.88元。
1;罚款伍佰元; 2;没收违法所得壹拾壹元捌角捌分。
500.00元
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