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李金鸿调料批发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金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2301MABR62R1XE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兴义市桔山街道碧云路7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兴市市监桔处罚[2024]31号
经调查,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对兴义市李金鸿调料批发部进行抽检。当事人被抽检的山奈(香辛料调味品),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出具编号为NO:4423014912的检验报告,报告显示:食品名称:山奈(香辛料调味品),样品数量:1.42kg,抽样基数:3kg,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经检测实测值:0.408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抽检该批次山奈(香辛料调味品)是2022年7月从马俊干货店购进,购进时,当事人未索取进货票据与供货商资质证明,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涉山奈(香辛料调味品)销售价为56元/kg,当事人未建立进销货台账,案值168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证明 当事人合法市场主体资质、当事人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
2.当事人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检验报告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山奈(香辛料调味品)事实。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黔西南州兴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