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勇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370113MAC7TK4Y1F所属地区:山东省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办事处造纸厂家属院第9排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0911202500176
2025年05月24日9时50分,岱岳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口违章处理室接到交警支队岱东大队范镇中队移交的由高民驾驶的鲁AB2072(黄色)、鲁A3H88挂(黄色)号车运输车辆,执法人员张龙江15090217077、高勇15090217061向高民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现场告知与执法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高民回答不需要。经询问:该车驾驶员高民驾驶的鲁AB2072、鲁A3H88挂号车装载水泥从莱芜运送到长清,鲁AB2072号车车辆类型为重型半挂牵引车,隶属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该车辆公告显示无可加装空压机选项,经执法人员检查勘验,鲁AB2072(黄色)号车在车架位置加装空气压缩机(在变速箱加装传动装置用于链接空压机),借用牵引车动力,用于卸货。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对提出的事实、证据、依据和作出的处罚未提出异议,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证据:录像(另存)、证件(身份证、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车辆工信部公告、勘验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照片。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泰安市岱岳区交通运输局
2025-05-24
2
370113202500022
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于2024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14日期间超限超载运输超过本公司货运车辆的75%,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停业整顿3日(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4日)
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5-02-11
3
J370113202400371
2024年07月19日 05时37分,车牌号为鲁AB2072(黄色)的车辆行驶至长清区国道G104 K479+550处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经公路超限超载动态称重监测系统监测显示,该车为豪沃牌重型半挂牵引六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为59.200吨,限值为49吨,超限10.200吨,超限率为20.82%,涉嫌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2024年9月11日,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马东英、蒋桦对前来处理的受委托人王勇进行调查询问,王勇承认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事实,对上述违法行为无异议。有询问笔录、影像资料、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凭证为证。经调查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当事人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王勇承认违法事实,自愿放弃上述权利。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济南市长清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4-09-11
4
案号:370112202300685
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给予济济南恒融运输有限公司罚款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的行政处罚
3500.00元
济南市历城区城乡交通运输局
2023-08-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