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在营(开业)企业
开庭公告 10+行政处罚 6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娄华堂注册资本:206.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440500MA531E8L51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与金环西路交界处(自编门牌128号之4楼413号房之一)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6
(2024)闽06民终283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江**,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郑**
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10-20
(2021)粤1322民初557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解放军75240部队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
博罗县人民法院
3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1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张**
博罗县人民法院
4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白**
张**,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
博罗县人民法院
5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包**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张**
博罗县人民法院
6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1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刘**
博罗县人民法院
7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张**,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
博罗县人民法院
8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1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万*
张**,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
博罗县人民法院
9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张**,刘**
博罗县人民法院
10
2021-04-15
(2021)粤1322民初20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吴**
张**,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刘**
博罗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揭交罚﹝2026﹞00059号
根据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数据,2022年11月08日,粤D96681(粤D8986挂)重型半挂拖挂车途经揭阳市(榕城区)砲台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地址:砲台(G206K2370+90))时,经公路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系统检测,该车为六轴货车,车货总重55.125吨,限重49.000吨,超限6.125吨。2026年01月16日当事人委托林晓鹏到我局接受调查,承认2022年11月08日司机林春鹏驾驶粤D96681(粤D8986挂)重型半挂拖挂车从汕头运载挖机至砲台违法超限运输且未能提供《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违法事实。以上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告知函、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6
2
粤潮(饶)交罚﹝2025﹞10006号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粤D84229重型厢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行为
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粤D84229重型厢式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行为
500.00元
饶平县交通运输局
2025-10-14
3
粤揭交罚﹝2025﹞01120号
2025年09月28日14时0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揭阳市榕城区揭阳大道帝舵军华大酒店路口进行日常稽查,发现当事人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粤D33193重型货车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当事人该行为在2025年广东省内为第2次被立案查处,我单位已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无陈述、申辩的意见。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
2000.00元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10-13
4
粤揭西交罚﹝2025﹞00058号
2025年3月25日13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林恬剩、吴宏辉在S228线揭西县京棉公路塔头超限检测点门口依法对粤D35138重型栏板货车实施监督检查时,发现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粤D35138重型栏板货车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时,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的违法行为。经查,该车所有人、经营者为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当事司机为吴锦彬,车上装载货物为水泥制品,此趟运输路线为榕城仙桥至揭西东园,共收取300元运输费用。当事司机吴锦彬当场承认以上违法事实(有现场照片、现场视频、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车辆道路运输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陈述申辩的权利,该公司自愿放弃该权利。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揭西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5
5
粤潮安交罚﹝2023﹞01023号
2023年10月01日10时35分,在S233马图-汕头线K116+236处(汕头方向)检测到粤D41686重型厢式货车车货总重28.125吨(该数据为车辆实际车货总重数据减去10%误差的重量),轴数3轴,限重27.000吨,超限1.125吨。经查实,汕头市格尔发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粤D41686重型厢式货车运载指标超过规定限值标准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有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违法行为。以《询问笔录》《非现场检测单》、监测点抓拍图片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潮州市潮安区交通运输局
2023-11-08
6
闽漳龙交执(2023)罚字第505号
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
8000.00元
漳州市龙海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3-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