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道里区德众润滑油蓄电池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杜志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02MA1AJ5DJ3L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道里区通达街334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里市监处罚[2023]37号
2023年6月5日执法人员对哈尔滨市道里区德众润滑油蓄电池商行经营者杜志华进行了询问,了解到当事人于2023年2月24日从上门推销人处以低于市场价格的110元/桶(市场价格280元/桶)购进14桶“娇马(JOMO)”品牌18L/桶N46抗磨液压油,因生意不好,并没有销售出去。当事人销售的“娇马(JOMO)”品牌18L/桶N46抗磨液压油,经“娇马(JOMO)”商标所有人山西日本能源润滑有限公司被委托人张天昊现场鉴定,为假冒该公司产品,当事人对此鉴定没有异议。
经查明,当事人哈尔滨市道里区德众润滑油蓄电池商行经营者杜志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上述事实,主要以下证据证明:
1、对当事人进行的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2、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3、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经营者身份情况;
4、现场笔录1份,证明现场执法经过;
5、山西日本能源润滑有限公司鉴定书1份,证明当事人销售商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6、当事人入库记录1份,证明当事人进货时间、数量和价格;
7、山西日本能源润滑有限公司投诉书1份,证明行政执法依据;
8、山西日本能源润滑有限公司委托书1份,证明鉴定人资格;
9、山西日本能源润滑有限公司被委托人身份证1份,证明鉴定人身份;
10、案件移送函1份,证明案件来源及当事人违法情况。
罚款0.5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5000.00元
哈尔滨市道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