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东乡区强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达芬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029MADENNML34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恒安东路289号三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抚东市监稽反处罚〔2024〕12号
2024年07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位于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恒安东路289号三楼“抚州市东乡区强博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内检查时发现:现场有近百位老年人同时使用20台益健堂红蓝光治疗仪,该营业场所悬挂宣传牌对该仪器的宣传适用范围为:适用于消炎,消肿,镇痛,改善血液粘度。促进血液循环,加速伤口愈合,痤疮的辅助治疗;同时该公司在玻璃门张贴红蓝光时辰养生对照表,宣传在不同时辰使用红蓝光治疗仪适用不同部位的症状。该公司还销售了小分子活性肽,法定代表人现场承认销售该食品时向老年人宣称具有对伤口消炎的作用。该店在销售红蓝光治疗仪和白云山牌小分子肽的过程中,根据网上十二时辰养生法,宣传红蓝光治疗仪不同时段的功效不同为卖点宣传,白云山小分子活性肽具有增加营养、减少胰岛素抵抗减轻炎症等功效宣传。2024年07月25日,经批准,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店向老年人销售红蓝光治疗仪和白云山牌小分子活性肽,据当事人陈述,红蓝光治疗仪有消炎、消肿、镇痛、痤疮的辅助治疗,加速伤口的愈合功效;红蓝光时辰养生对照表中根据时辰使用治疗仪适应症状是根据网上十二时辰养生法,在不同的时间段使用红蓝光治疗仪,功效也不同,当事人并提供网上养生法相关资料。红蓝光治疗仪共购进了20台,购进价为1400元/台,期间销售2台,由于客户不喜欢已全部退款。同时,该店销售白云山小分子活性肽对老年人宣传是根据《肽临床营养学》这本书的内容①纠正患者由于糖代谢异常、集体消耗增加、摄入减少等原因引起的营养不良,起到营养作用;②减少胰岛素抵抗,从而起到对许多慢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作用;③减轻炎症反应;④可以增强集体的免疫能力,减少感染及并发症的发生率;而当事人销售的白云山小分子活性肽为其他特殊膳食食品(运动营养食品--运动后恢复类),宣传的是白云山小分子活性肽对伤口消炎的作用。经当事人提供的购货票据和销售表显示白云山小分子活性肽购进单价是98元/盒,销售单价为247.5元/盒,截止案发,已销售了226盒,总销售额55935元。
处人民币80000元罚款,上缴国库。
80000.00元
抚州市东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