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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5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东生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HQKDN05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金岩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6
(2022)黔0523民初22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杨**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2
2022-02-10
(2022)黔0523民初3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3
2022-01-26
(2022)黔0523民初3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4
2021-12-16
(2021)黔0523民初554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5
2021-09-16
(2021)黔0523民初402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廖**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煤安监执三罚﹝2025﹞092号
1.鉴定一巷带式输送机使用红外感应超温洒水保护装置,红外感应器终端测温点正对驱动滚筒轴部,未正对驱动滚筒表面或者内壁,不能有效监测驱动滚筒的温度;2.2025年5月11日12时7分855运输石门及回风联络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开停传感器发出异常报警,值班人员未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3.主井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转动部分,未加装护罩或者遮栏等防护设施;4.轨道下山和回风下山之间的920联络巷内未设置读卡分站,不能监测人员进入回风下山的情况;5.2025年4月7日地面配电房进行高压停送电操作,停送电人员王水书未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分别1.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2.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3.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4.处贰万伍仟元罚款(¥25,000.00);5.处壹万伍仟元罚款(¥15,000.00)。合并罚款人民币壹拾壹万伍仟元整(¥115,000.00)
155000.00元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2025-06-12
2
黔﹝金沙﹞煤安罚﹝2025﹞27号
从业人员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违章作业。经检查,2024年3月12日早班,瓦斯参数测定巷回风绕道掘进工作面放炮作业期间,未按规定安排人员在1118联络巷风门外设置警戒。
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5-16
3
黔﹝金沙﹞煤安罚﹝2025﹞1号
煤矿按突出矿井管理,1118石门掘进工作面未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2024年9月3日夜班、9月4日夜班、9月9日夜班、9月10日夜班、9月12日中班1118石门掘进工作面爆破作业由安全员潘世昌担任。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5-03-05
4
金自然资执处字﹝2024﹞67号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于2018年擅自占用禹谟镇金岩村土地修建办公大楼。
1.没收位于金沙县禹谟镇金岩村非法占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1237平方米)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并处以罚款:6195元。
6195.00元
金沙县自然资源局
2024-08-13
5
黔﹝金沙﹞煤安罚﹝2024﹞60号
二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正常作业时,设置的风筒传感器堆放在地上。
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7-17
6
黔〔金沙〕煤安罚〔2024〕9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A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
1.煤矿未按《爆破材料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火工品,抽查2024年元月6日入库台账领用炸药共24公斤,雷管25发;放炮登记台账记录使用炸药63.9公斤,雷管使用81发,实际使用量与领用量逻辑不符;2.煤矿编号为20230401114号的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未定期检查维修导致设备测定数据失真:检查时在室外空气中测定气体浓度时显示可燃性气体浓度为23%;3.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二采区运输下山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工作面每掘进10m用锚索钻机向顶板施工1个长度10米的层位控制钻孔,该巷道最新掘进的50米未施工上述层位控制钻孔;4.现场检查时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装设的越位保护失效。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对安全副矿长王恩炯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拟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总工程师王勇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4.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7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4-19
7
黔﹝金沙﹞煤安罚﹝2024﹞9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A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B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C号
1.煤矿未按《爆破材料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火工品,抽查2024年元月6日入库台账领用炸药共24公斤,雷管25发;放炮登记台账记录使用炸药63.9公斤,雷管使用81发,实际使用量与领用量逻辑不符;2.煤矿编号为20230401114号的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未定期检查维修导致设备测定数据失真:检查时在室外空气中测定气体浓度时显示可燃性气体浓度为23%;3.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二采区运输下山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工作面每掘进10m用锚索钻机向顶板施工1个长度10米的层位控制钻孔,该巷道最新掘进的50米未施工上述层位控制钻孔;4.现场检查时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装设的越位保护失效。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对安全副矿长王恩炯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拟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总工程师王勇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4.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7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4-19
8
黔〔金沙〕煤安罚〔2024〕9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a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
1.煤矿未按《爆破材料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火工品,抽查2024年元月6日入库台账领用炸药共24公斤,雷管25发;放炮登记台账记录使用炸药63.9公斤,雷管使用81发,实际使用量与领用量逻辑不符;2.煤矿编号为20230401114号的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未定期检查维修导致设备测定数据失真:检查时在室外空气中测定气体浓度时显示可燃性气体浓度为23%;3.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二采区运输下山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工作面每掘进10m用锚索钻机向顶板施工1个长度10米的层位控制钻孔,该巷道最新掘进的50米未施工上述层位控制钻孔;4.现场检查时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装设的越位保护失效。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对安全副矿长王恩炯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拟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总工程师王勇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4.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7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4-19
9
黔〔金沙〕煤安罚〔2023〕271号、271A号、271B号、271C号、271D号、271E号、2
1.井口检身房内使用电暖炉取暖;2.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现场检查时,一名从业人员在二采区运输下山上部提升机未停电闭锁的情况下进入卷筒转动影响区域内进行作业;(2)抽查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放炮记录,11月6日夜班、中班爆破作业装药量分别为252节(75.6kg)、270节(81kg),均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198节(59.4kg);(3)通过视频抽查2023年11月6日6时5分二采区运输下山爆破后一人使用长把工具处理顶板活矸时,找顶下方有人作业;3.矿井一采区采完封闭后,未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
针对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技术员李旭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刘代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马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王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李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对掘进工周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机电副总冯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
85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2-06
10
黔〔金沙〕煤安罚〔2023〕271号、271a号、271b号、271c号、271d号、271e号、2
1.井口检身房内使用电暖炉取暖;2.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现场检查时,一名从业人员在二采区运输下山上部提升机未停电闭锁的情况下进入卷筒转动影响区域内进行作业;(2)抽查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放炮记录,11月6日夜班、中班爆破作业装药量分别为252节(75.6kg)、270节(81kg),均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198节(59.4kg);(3)通过视频抽查2023年11月6日6时5分二采区运输下山爆破后一人使用长把工具处理顶板活矸时,找顶下方有人作业;3.矿井一采区采完封闭后,未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
针对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技术员李旭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刘代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马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王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李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对掘进工周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机电副总冯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
85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