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东生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0000MA6HQKDN05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禹谟镇金岩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3-16
(2022)黔0523民初226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杨**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2
2022-02-10
(2022)黔0523民初3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3
2022-01-26
(2022)黔0523民初39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4
2021-12-16
(2021)黔0523民初5540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李**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5
2021-09-16
(2021)黔0523民初4027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廖**
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金沙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黔〔金沙〕煤安罚〔2024〕9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A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
1.煤矿未按《爆破材料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火工品,抽查2024年元月6日入库台账领用炸药共24公斤,雷管25发;放炮登记台账记录使用炸药63.9公斤,雷管使用81发,实际使用量与领用量逻辑不符;2.煤矿编号为20230401114号的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未定期检查维修导致设备测定数据失真:检查时在室外空气中测定气体浓度时显示可燃性气体浓度为23%;3.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二采区运输下山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工作面每掘进10m用锚索钻机向顶板施工1个长度10米的层位控制钻孔,该巷道最新掘进的50米未施工上述层位控制钻孔;4.现场检查时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装设的越位保护失效。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对安全副矿长王恩炯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拟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总工程师王勇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4.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7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4-19
2
黔〔金沙〕煤安罚〔2024〕9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a号、黔〔金沙〕煤安罚〔2024〕9
1.煤矿未按《爆破材料及爆破作业管理制度》管理火工品,抽查2024年元月6日入库台账领用炸药共24公斤,雷管25发;放炮登记台账记录使用炸药63.9公斤,雷管使用81发,实际使用量与领用量逻辑不符;2.煤矿编号为20230401114号的多参数气体测定仪未定期检查维修导致设备测定数据失真:检查时在室外空气中测定气体浓度时显示可燃性气体浓度为23%;3.从业人员违章作业:《二采区运输下山防止误揭煤层安全技术措施》规定工作面每掘进10m用锚索钻机向顶板施工1个长度10米的层位控制钻孔,该巷道最新掘进的50米未施工上述层位控制钻孔;4.现场检查时主斜井架空乘人装置装设的越位保护失效。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对安全副矿长王恩炯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拟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对总工程师王勇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4.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72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4-19
3
黔〔金沙〕煤安罚〔2023〕271号、271A号、271B号、271C号、271D号、271E号、2
1.井口检身房内使用电暖炉取暖;2.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现场检查时,一名从业人员在二采区运输下山上部提升机未停电闭锁的情况下进入卷筒转动影响区域内进行作业;(2)抽查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放炮记录,11月6日夜班、中班爆破作业装药量分别为252节(75.6kg)、270节(81kg),均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198节(59.4kg);(3)通过视频抽查2023年11月6日6时5分二采区运输下山爆破后一人使用长把工具处理顶板活矸时,找顶下方有人作业;3.矿井一采区采完封闭后,未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
针对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技术员李旭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刘代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马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王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李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对掘进工周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机电副总冯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
85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2-06
4
黔〔金沙〕煤安罚〔2023〕271号、271a号、271b号、271c号、271d号、271e号、2
1.井口检身房内使用电暖炉取暖;2.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1)现场检查时,一名从业人员在二采区运输下山上部提升机未停电闭锁的情况下进入卷筒转动影响区域内进行作业;(2)抽查二采区运输下山掘进工作面放炮记录,11月6日夜班、中班爆破作业装药量分别为252节(75.6kg)、270节(81kg),均大于作业规程规定的198节(59.4kg);(3)通过视频抽查2023年11月6日6时5分二采区运输下山爆破后一人使用长把工具处理顶板活矸时,找顶下方有人作业;3.矿井一采区采完封闭后,未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供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供电线路平面敷设示意图。
针对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技术员李旭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的行政处罚,对安全员刘代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马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爆破员雷盈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王伟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班组长李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对掘进工周胜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3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对机电副总冯勤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00)的行政处罚。
855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4-02-06
5
黔〔金沙〕煤安罚〔2023〕228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228a号
1.二采区轨道下山绞车提升钢丝绳没有做到每天检查1次(钢丝绳检查记录显示最近一次检查日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27日该绞车已进行提升运输);2.煤矿未按要求对井下编号为K16号的馈电开关和二采区回风联络水泵真空馈电开关低压漏电保护进行跳闸试验。
针对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针对第2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对电工王瑾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3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12-25
6
黔〔金沙〕煤安罚〔2023〕229号、229a号、229b号
1.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023年6月14日-16日金沙县能源局检查提出的第五条隐患“11906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安设的2道风门不能自动关闭,且连锁装置不符合要求”,2023年7月4日检查时仍未整改合格;2.抽查二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2023年6月28日10:00至10:30的掘进作业视频。经查二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放炮后,作业人员空顶作业(在未打设临时支护的情况下,在空顶区域下进行铺网挂网作业)。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通防副总陈德福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29,000.00)、对班组长晏连兵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的行政处罚。
58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12-25
7
黔〔金沙〕煤安罚〔2023〕104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104A号、黔〔金沙〕煤安罚〔20
1.煤矿从业人员未严格按照《二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分次装药分次爆破作业。2023年5月31日夜班二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爆破人员对工作面迎头进行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爆破,造成二采区总回CO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为159ppm;2.11906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内使用串车提升综采设备,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未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3.安全监控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不足2年,无2022年备份数据。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对放炮员王得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瓦检员陈帮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2.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3.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
2023-08-01
8
黔〔金沙〕煤安罚〔2023〕104号、黔〔金沙〕煤安罚〔2023〕104a号、黔〔金沙〕煤安罚〔20
1.煤矿从业人员未严格按照《二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求进行分次装药分次爆破作业。2023年5月31日夜班二采区回风下山掘进工作面爆破人员对工作面迎头进行全断面一次装药一次爆破,造成二采区总回CO传感器超限报警,最大值为159ppm;
2.11906综采工作面回风巷内使用串车提升综采设备,在上部平车场接近变坡点处,未安设能够阻止未连挂的车辆滑入斜巷的阻车器;
3.安全监控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不足2年,无2022年备份数据。
1.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的行政处罚,对放炮员王得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对瓦检员陈帮俊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的行政处罚;
2.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3.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立成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金沙县禹谟镇立新煤矿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的行政处罚。
25000.00元
金沙县能源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