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秀英佳乐汇百货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 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60105MA5RXQ8H14 | 所属地区:海南省 |
| 企业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海口新村北街16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海市监秀处罚〔2025〕137号
当事人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是流动摊贩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买。当时购买的的数量为3包兆盈航空杯(每包3元,花费9元)、3包360透明碗(每包3元,花费9元)以及6扎红色背心型塑料袋(每扎1元,花费6元),共花费24元用途为自己使用。当事人购买时推销人员赠送同款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杯、碗、袋各十个,当事人已经使用,剩余一次性塑料制品未来得及使用已被我局扣押。当事人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碗、塑料杯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中的2.3碗及2.5饮料杯。当事人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属于《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中的1.1.2项目的日用塑料袋。此次被扣押的物品有:3包兆盈航空杯(每包40个,包装袋材料一栏标注“聚丙烯树脂PP”)、3包360透明碗(每包20个,包装袋材料一栏标注“聚丙烯PP”)以及6扎红色背心型塑料袋(袋子无任何标识,每扎20个)。因当事人不能联系上该流动摊贩,无法了解进货的价格和数量,上述物品已被当事人部分使用,余下的已被我局扣押。
1、没收涉案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3包兆盈航空杯(每包40个,共120个,包装袋材料一栏标注“聚丙烯树脂PP”)、3包360透明碗(每包20个,共60个,包装袋材料一栏标注“聚丙烯PP”)以及6扎红色背心型塑料袋(每扎20个,共120个,袋子无任何标识);
2、罚款500元。
500.00元
-
2025-09-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