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市闵行区费春玲餐饮店

存续(在营、开业 、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费春玲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10112MACACTKJ58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龙茗路1076号B-1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闵处〔2023〕122023007799号
经查,当事人为一家在上海市闵行区龙茗路1076号B-1室经营的小型饭店。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8月1日,当事人在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的食品经营许可项目的情况下,擅自在店内经营蒜泥黄瓜、皮蛋豆腐、剁椒皮蛋、双脆拼盘、拌鸭胗、猪耳朵等冷食类食品。现查明,当事人在此期间销售的冷食类食品情况如下:蒜泥黄瓜共销售了6份,单价人民币12元/份,销售金额为人民币72元;皮蛋豆腐共销售了1份,单价人民币12元/份,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2元;剁椒皮蛋共销售了1份,单价人民币15元/份,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5元;双脆拼盘共销售了2份,单价人民币16元/份,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2元;拌鸭胗共销售了1份,单价人民币18元/份,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8元;猪耳朵共销售了1份,单价人民币32元/份,销售金额为人民币32元。故认定当事人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181元,获取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81元。案发后,当事人于2023年8月1日主动停止经营冷食类食品,并于2023年9月22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证变更手续,增加了“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果蔬)”的经营项目,改正了违法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0.018100万元,罚款0.200000万元
2000.00元
上海市闵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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