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县常乐镇玉平平价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平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829MA0JLHD08U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平陆县常乐东街轴瓦厂门面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陆市监执队处罚[2023]124号
经查:平陆县常乐镇玉平平价商店注册于2016年2月24日,主要从事食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及烟草制品零售。因我局根据平陆县人民检察院移交的该店涉嫌经营过期食品、霉变食品的案件线索对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超过保质期限的薄荷槟榔5袋、欢建牌火锅川粉1袋和思圆韩式火鸡拌面2袋。调查中发现该店在2023年6月14日平陆县检察院工作人员检查后将现场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限的10个双汇火旋风刻花香肠和1个霉变的德盛斋酱香肘进行了处理,未进行销售,我局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涉案批次产品。该店日常经营过程中,食品安全意识不强,缺乏管理,对于小食品类货物不能及时理货,对部分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完整性及存储条件未能严格检点,致使出现食品过期、霉变现象。经对当事人询问确定上述商品进销价为:薄荷槟榔进价为4.2元/袋,售价为5元/袋;欢建牌火锅川粉进价为2元/袋,售价为3元/袋;思圆韩式火鸡拌面进价为1.6元/袋,售价为2元/袋;双汇火旋风刻花香肠进价为1.66元/个,售价为2元/个;德盛斋酱香肘进价为8.5元/个,售价为10元/个。调查中发现该店日常未建立销货台账记录,执法人员无法查证当事人销售上述过期食品的具体数量,故该店销售过期食品的违法所得计无法计算,违法货值金额核算为:5×5+1×3+2×2+10×2+1×10=62元,当事人构成经营过期、霉变食品的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检查笔录一份,照片十二张,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
2、平陆县检察院移交2023年6月14日现场检查照片五张,证明现场发现过期、霉变食品的事实;
3、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经过;
4、当事人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以上证据均由当事人签字,予以确认。
罚款0.2万元#没收非法财物#
2000.00元
平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