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大富纯净水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二梅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40321MA2U8L535P | 所属地区:安徽省 |
| 企业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万福镇砖桥村万回路888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怀市监处罚﹝2024﹞1179号
由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合肥海关技术中心于2024年7月11日对安徽普利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查2024年8月1日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相关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报告及相关抽样检测材料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为安徽普利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8月2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未发现生产日期为2024年7月11日同批次包装饮用水。执法人员对检查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并拍照留存证据因在该饮用水公司生产现场未发现涉案批次包装饮用水未采取扣押强制措施。2024年8月2日我局以当事人安徽普利源饮用水有限公司涉嫌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饮用水进行立案调查。经进一步调查当事人安徽普利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生产17L规格包装饮用水42桶销售30桶抽样买去7桶(桶20元/只)留样5桶。在案件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依法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并制作询问笔录。检验报告送到后当事人积极采取措施查找不合格原因发布已售不合格食品召回公告并向我局提交了排查整改报告。当事人收到检验报告后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和异议申请对检验结果认可。当事人安徽普利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生产17L规格包装饮用水42桶销售给万福镇回汉街道百大超市30桶抽样买去7桶(桶20元/只)留样5桶水销售价3元/桶该批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货值126元销售额111元。该批包装饮用水于2024年7月11日被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合肥海关技术中心抽样检测结果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1.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11元。以上两项罚没款共计20111元。
20000.00元
怀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