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雅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伍爵虎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01MADM6FRA8X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东华镇新大街140号2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楚市卫传罚﹝2025﹞3号
楚雄雅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东华口腔诊所使用过期灭菌口腔器械案。违反消毒隔离相关规定的行为
楚雄雅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东华口腔诊所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定消毒管理制度,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的规定,现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5-05-29
2
楚市卫医罚﹝2025﹞7号
楚雄雅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东华口腔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口腔科诊疗工作案。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的
楚雄雅健医疗服务有限公司东华口腔诊所违反了以上事实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规定,现依据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楚雄市卫生健康局
2025-05-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