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魏伟 | 注册资本:2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0402MA3BY5QB7X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税郭镇纪官庄村(光明东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30
(2025)新2201民初55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宁夏鑫晟供应链有限公司
成都韦信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卫分公司,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周**
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法院
2
2024-12-26
(2024)苏1324民初1112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赵**
枣庄市路凯运输有限公司,邱**,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泗洪县人民法院
3
2024-04-23
(2024)鲁04民终890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陈**,吕**,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4-02-22
(2024)苏1324民初8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焦**,刘**,刘**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分公司,刘*,韩**,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孙**,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砀山支公司
泗洪县人民法院
5
2023-01-11
(2022)苏0382民初126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沈**,杨**,孔**,杨**,杨**
枣庄凯翔运输有限公司,邵*,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邳州市人民法院
6
2022-12-07
(2022)苏0382民初126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孔**,杨**,沈**,杨**
枣庄凯翔运输有限公司,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邵*
邳州市人民法院
7
2022-11-10
(2022)苏0305民初391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杨**
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徐州市贾汪区人民法院
8
2022-06-28
(2022)鲁1581民初207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叶**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刘**,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心支公司,众义达(山东)物流有限公司
临清市人民法院
9
2021-12-06
(2021)苏1302民初1019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肖**,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心支公司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10
2020-11-2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贾**
周**,徐*,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枣庄中心支公司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4-12-17
(2024)苏1302民初257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31
2022-05-23
(2022)鲁0402财保191号
财产保全
任*、杨**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2-03-17
2022-02-28
(2022)鲁04民终61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陆**、王*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5-24
2020-11-27
(2020)鲁0405民初19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贾**与徐*、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12358.16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30
2021-03-23
(2021)鲁0402财保18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民事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5
2020-02-13
2019-12-16
(2019)鲁0402民初54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冯**与朱*、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697.5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冀0127交罚〔2026〕68号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驾驶京AZA608鲁D44R8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经营等行为案,其行为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六十三条第一款《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26条违法行为严重,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罚款2500元
2500.00元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6-03-24
2
灌云交路执﹝2026﹞160号
2026年01月27日10时09分,灌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邵伟军、徐进在灌云县G204国道493KM+400米处行政检查时发现,冀E9931W鲁D75P6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违法运输,出示了行政执法证件,依法实施调查取证工作,当事人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安排驾驶员李雨昌驾驶车辆冀E9931W鲁D75P6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载运旧货物架,从浙江省台州市到天津市滨港区,运费5000元,鲁D75P6超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无道路运输证件。当事人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被我执法人员查获。
罚款壹仟元
1000.00元
灌云县交通运输局
2026-01-27
3
冀0183交罚罚决字﹝2026﹞14号
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处罚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00.00元
晋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6
4
370404202500461
2025年12月10日11时04分,鲁D09688D(黄绿色)、鲁DPZ97挂(黄色)行驶至阴平镇金寺南检测点处的G206(下行)K726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时,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60.453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1.453吨,超限23.37%,执法人员王晓亮15040317059、郝春峰15040317071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李磊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营业执照》、《委托书》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对其进行罚款
1650.00元
枣庄市峄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5-12-22
5
﹝2025﹞370402202500257号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吊销鲁DD7397(黄色)《道路运输证》
0.00元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4
6
﹝2025﹞370402202500256号
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应予以处罚。
吊销鲁DC1232(黄色)《道路运输证》
0.00元
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5-09-24
7
J370829202500070
2025年2月17日10时00分,嘉祥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涛、陈新华在嘉祥县满硐镇徐村西100米处对吴福强驾驶的(黄牌)鲁DC2769货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运输石块,为易脱落货物。且货物超过了货厢栏板,有脱落危险,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现场情况进行了全过程录像,吴福强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当事人拟作出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权和申辩权。当事人放弃了陈述申辩的权利。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嘉祥县交通运输局
2025-02-19
8
J370402202400247
2024年10月18日 11时0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公司员工侯茂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执法人员对检查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主要证据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受委托人侯茂亮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证实。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28
9
J370402202400226
2024年10月10日 14时18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市中区三江停车场对杨东海驾驶的鲁DC6896(黄色)号车辆进行卸货分流,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杨东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卸货分流中发现:该车此次从市中区永安开发区长江西路货场运输石子送往东外环,该车《道路运输证》因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已于2024年08月13日被注销,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进行了拍照录像。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10-10
10
370402202400296
2024年08月13日 13时30分,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峨周路杜庄对杨明山驾驶的鲁DC8639(黄色)号车辆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拉载货物为渣土,该车鲁DC8639(黄色)原车辆栏板高度(从地面算起)为2900mm,经执法人员现场测量,此车鲁DC8639(黄色)在原有车辆栏板高度上焊接了高度为450mm,材质为金属的栏板。执法人员王晓东(****)、马兆伟(****)向现场人员杨明山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权利,驾驶员观看了勘验过程并对执法人员所做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时的情况进行了拍照录像。调查认定枣庄鼎晖物流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上述违法事实有影像资料、现场笔录、勘验笔录、《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公司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杨明山的询问笔录和陈述等证据予以支持。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枣庄市市中区交通运输局
2024-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