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文喜 | 注册资本:5288.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600798243991T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高寺镇106国道东150米南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4
(2026)沪0120民初40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上海湟晟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2
2026-02-10
(2025)陕0112民初343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杰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3
2026-01-30
(2025)沪0117民初1771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郑**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4
2026-01-26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郑**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5
2026-01-26
(2025)沪0117民初1771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郑**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6
2025-11-04
(2025)沪0117民初1771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郑**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7
2025-10-16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
8
2025-10-14
(2025)陕0423民初43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陕西新红太阳防水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泾阳县人民法院
9
2025-10-11
合同纠纷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10
2025-10-10
孔**
合肥市蜀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2-05
(2025)沪0117民初17711号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郑**
袁艳英;袁凤梅;袁启领;袁韶俊
裁判文书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2
2025-12-24
(2025)陕0112民初34387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陕西杰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3
2025-12-08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郑**
袁艳英;袁凤梅;袁启领;袁韶俊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4
2025-10-24
(2024)京0112民初38675号
合伙合同纠纷
吴**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5
2025-06-26
(2024)京0112民初38675号
合伙合同纠纷
吴**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6
2024-12-25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张**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24-11-26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张**
中建七局第四建筑有限公司
开庭传票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4-08-28
(2023)京0114民初8524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马**
王**,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天资华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9
2024-07-17
(2024)粤16民终30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浙江融昕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北京金蚁狮建设有限公司
广州乐丰商贸有限公司,邯郸市永年区互众贸易有限公司,河南蒙玥商贸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2024-06-17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马**
北京天资华晔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30
2025-07-29
(2025)吉0822民初1345号
劳务合同纠纷
高**、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6-24
2022-11-03
(2022)云0114民初7144号
票据追索权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云南建投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5-21
2025-02-14
豫1681民初410号
合同纠纷
某甲有限公司;石某;科顺防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民事案件
4
2025-04-25
2024-12-05
(2024)粤0606执22973号
买卖合同纠纷
石某某、科顺某股份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判决书
执行案件
5
2024-11-14
2022-07-10
(2022)豫1681民初637号
追偿权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李**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29510.39元
民事案件
6
2024-11-14
2024-10-11
(2024)陕0113民初4164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尹*与李**、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8219.67元
民事案件
7
2024-03-26
2024-03-12
(2023)辽0112执6496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沈阳荣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8
2024-01-24
2023-08-08
(2023)津0114民初9726号之一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3-11-13
2023-09-25
(2023)沪0117民初1830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与袁**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7-25
2023-06-14
(2023)津0112执2304号之二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江宇海汇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周税二稽罚﹝2025﹞27号
其他违法。
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774524.69元(其中增值税:261392.02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297.44元,企业所得税494835.23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即387262.35元。
387262.35元
国家税务总局周口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12-12
2
京海羊坊店街道罚字﹝2025﹞000845号
2025年11月18日9时00分,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19号海天中心施工工地内未按规定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经卷尺测量,未按规定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袋装砂浆长1.50米,宽1.20米,面积为1.80平方米。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羊坊店街道办事处
2025-11-24
3
京海羊坊店街道罚字﹝2025﹞000833号
2025年10月11日10时00分,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东路19号院海天中心施工工地内未按规定进行苫盖。经卷尺测量,未按规定进行苫盖的渣土长8.00米,宽1.20米,面积为9.60平方米。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进行苫盖的行为,影响了本市空气环境质量。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羊坊店街道办事处
2025-10-11
4
京西金融街街道罚字﹝2025﹞10050号
2025年7月25日16时52分,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向被检查人出示证件后依法对其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经查,施工者为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其承接北师大实验中学学位保障项目拆除工程-地面铺装工程,负责地面铺装施工,施工现场铺设地面过程中未施工区域有水泥灰未及时苫盖,南北长4米,东西宽2.7米,面积10.8平方米,存在扬尘隐患,属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有林对此无异议。执法人员当即责令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有林立即将施工现场铺设地面过程中未施工区域有水泥灰的地方按要求进行苫盖。该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17时07分已将施工现场铺设地面过程中未施工区域有水泥灰的地方已按要求进行苫盖。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张有林参与了现场检查,并承认以上事实。
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罚款
10000.00元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
2025-09-24
5
成武人社处罚决﹝2025﹞006号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案
罚款人民币19000元
19000.00元
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04-08
6
郑开人监罚决字﹝2024﹞第018号
组织人事部于2024年8月1日对你公司承接的南流安置房项目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拖欠刘海涛班组工人工资案件立案,并于2024年9月4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郑开人监令字〔2024〕第200号),责令你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组织人事部报送书面材料,你公司逾期未改正。2024年9月19日,组织人事部向你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先告字〔2024〕第03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听告字〔2024〕第039号)。你公司逾期未提出申辩和听证申请。以上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及送达回证等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公司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组织人事部于2024年8月1日对你公司承接的南流安置房项目外墙保温及涂料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拖欠刘海涛班组工人工资案件立案,并于2024年9月4日向你公司邮寄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郑开人监令字〔2024〕第200号),责令你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向组织人事部报送书面材料,你公司逾期未改正。2024年9月19日,组织人事部向你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先告字〔2024〕第039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郑开人监罚听告字〔2024〕第039号)。你公司逾期未提出申辩和听证申请。以上事实有《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及送达回证等为证。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六条:“用人公司应当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接受并配合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定,已构成违法。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无理抗拒、阻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四)打击报复举报人、投诉人的。违反前款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根据你公司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并参照《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组织人事部决定对你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
6000.00元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组织人事部
2024-10-14
7
(京朝)应急罚﹝2024﹞D075号
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施 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四名电焊作业人员未穿绝缘鞋正在进行电焊作业。
2024年8月29日,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中基建工防水装饰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朝阳公园南路1号朝阳公园南门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施工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行为:四名电焊作业人员未穿绝缘鞋正在进行电焊作业。
13000.00元
北京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
2024-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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