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太原市小店区捷特安电动车经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晋太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0105MA0HPL5M8H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太原市小店区体育路118号北区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并市监店处罚〔2024〕232号
2024年7月8日,我局收到安徽省江淮质量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AHJH(D)字(2024)第0770号)显示2024年6月20日在该店抽检了2辆倍尔捷牌电动自行车,规格型号:TDT372Z,整车编码:151922312770041、151922311770083,经检验,导线布线安装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2024年7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经局领导批准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采取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同日,经局领导审批,对当事人上述涉嫌违法行为予以立案。2024年8月14日,执法人员对李晋太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向本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2024年8月7日,经领导批准对2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进行扣押延期至2024年9月5日。2024年8月14日案件调查终结。调查认定的事实:经查,当事人可提供购进票据,抽检不合格的2辆倍尔捷牌电动自行车是该店于2024年3月25日从天津市倍尔捷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购进,购进2辆,购进价格559元/辆,共1118元,销售价格为1298元/辆,2024年7月8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见上述2辆电动自行车销货台账,自购进之日起未销售,核算其货值金额为2596元,违法所得0元。该店存在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当事人承认上述违法行为属实,无异议。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现场笔录》1份、现场检查照片1张、《询问笔录》1份,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2份,证明当事人购进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事实。2、当事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证明当事人经营主体资格和身份的真实性。3、天津市倍尔捷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清单1张,现场检查明码标识照片1张,证明其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货值金额、违法所得。以上证据和笔录分别有提供人签名盖章认可。
1、没收2辆不合格电动自行车;2、罚款2596元。
2596.00元
小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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