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张栋轮胎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822MA2FTC697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街道桑园小区天马路6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常天办罚决字〔2025〕第000070号
经查实,2025年8月28日,当事人常山张栋轮胎商行(店招:米其林)在常山县天马街道天马路61号店铺门前进行车辆维修作业,该行为构成沿街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作业,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2025年8月29日,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仍在店外进行作业。现场具体情况:当事人在上述地址门前摆放洗车、修车用具,占地面积:0.2×0.5=0.1㎡。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220.00)
220.00元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2025-09-16
2
常天办罚决字〔2024〕第000067号
经查实,2024年07月11日10时23分,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巡查至常山县天马街道天马路61号附近,发现张栋汽车轮胎商行涉嫌沿街周边的经营者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作业的行为,店铺门前停放了一辆白色蓝牌小轿车和一些修车工具。执法人员向张栋汽车轮胎商行发放了常综执(天马)责改通字〔2024〕第004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整改。2024年07月12日10时32分,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在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张栋汽车轮胎商行仍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作业,店铺门前摆放些许维修车辆的工具。
处罚款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220.00)
220.00元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2024-08-21
3
常天办罚决字〔2023〕第000032号
当事人于2023年6月29日9时在常山县天马街道天马路**号门口从事车辆清洗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污水外流的行为,且在收到本机关下发的衢常〔天马〕责改通字〔2023〕第0055号《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不改正,于2023年6月29日15时进行复查时,在店门口仍未清理污水,还有污水外流,经现场勘察,外流污水占地长约4.5米、宽约3.2米,占地面积约14.4平方米。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
600.00元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2023-07-13
4
常天办罚决字〔2023〕第000028号
经查实,当事人于2023年6月13日9时20分在常山县天马街道天马路61号(店名韩泰轮胎)门口擅自超出门窗进行店外作业,且在收到本机关下发的衢常〔天马〕责改通字〔2023〕第0053号《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仍不改正,2023年6月13日14时20分进行复查时,店门口仍停放一辆闽H·JS776的黑色奔驰汽车在进行店外作业,经现场勘察,该车占地长5.25m、宽1.8m,面积约9.98平方米。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200.00元
常山县天马街道办事处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